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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抢注名人商标:滥用文化元素的另类商业赌博
    添加时间 2012-11-10 10:09:55  浏览次数 2685 次
    )“在商标抢注中,"莫言"二字有歧义或有空子可钻,但鲁迅、冰心等作家名字则不存在这种情况。”法律人士的研判似乎过于乐观。

      据鲁迅的孙子周令飞统计,鲁迅的姓名、肖像以及作品等被大量用于牟利,目前鲁迅创造的“咸亨酒店”、“闰土”等热门词汇的45个类别的商标已经被全部抢注完毕;此外,以“百草园”作为商标的商品类别有22个;“孔乙己”有17个;“华老栓”成了土特产店,“祥林嫂”成了洗浴中心,“咸亨酒店”品牌被估价34.8亿元。

      历史、文化名人遭遇商业抢注已不是新鲜事,而诸如“诸葛亮”、“莫言酒”天价转让的消息频出,也在客观上鼓励了抢注名人商标的行为。

      赋予商标更多的文化内涵本是件好事,尤其当被注册的历史、文化名人商标与企业品牌内涵对接得巧妙、恰当之时,对于品牌的推广与营销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如仲景牌药品,李时珍牌中草药等,从商用价值的角度看,是通过历史名人来抬高自身产品的身价,表达自身产品的可信度;从文化的角度来看,既是对名人的一种缅怀和尊重,也是对名人历史地位的进一步肯定,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维系了一方的历史文化传承。

      然而参看大多数历史、文化名人频遭商业抢注的案例,“屈原”沦为猪饲料、“汉高祖”沦为糕点……当企业没有耐心去建立自己的品牌文化,而是想把一种现成的、无须费力的文化直接嫁接过来,既令被滥用的文化元素“受伤”,也起不到有效开拓市场的作用,是一种另类商业赌博。

      如今,品牌不再仅仅是个商标符号层面的事,而已上升到精神、信仰和社会责任层面,如果只当历史、文化名人是一种简单的商业符号,而难以从精神层面进入品牌塑造,即使可以短期快速谋利,但却难能真正做大做强。

      抢注名人商标是把“双刃剑”,在金石泥沙俱下的“抢注大潮”中,如何发展、如何利用好这把双刃剑,或许是商家应该研究思考的首要问题。同时,也要奉劝那些精明有余、厚道不足的商家,寄望于抢注名人商标这种噱头,远不如诚实经营更能提升自身形象。

         
     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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